「齊來認識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國旗、國徽及國歌使用及保護」講座

20251024日(星期五)上午835分至915分,本校教導處邀請澳門法務局代表專員來校,於中學禮堂為F5F6八班同學,開展一場為「齊來認識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國旗、國徽及國歌使用及保護」的講座,參與師生約250人。

講座先明確法律依據,指出《國旗法》《國徽法》《國歌法》均列入《澳門基本法》附件三在澳實施,並說明第26/2021號行政法規 《關於使用國旗、國徽、區旗、區徽及奏唱國歌的具體規定》已於2021727日正式生效。

在國旗使用方面,講座強調居民可在適宜場合使用國旗表達愛國情感,但須維護其尊嚴。特定場所(如政府機構、學校及公共設施)須在法定節日(如國慶日、特區成立紀念日等)展示或升掛國旗。同時,國旗與區旗並用時,國旗應置於中心、較高或突出位置,且區旗尺寸須小於國旗;列隊行進時,國旗應在前。此外,國旗下半旗的儀式步驟亦被詳細說明,以示哀悼。

關於國徽,講座介紹其通用尺度及使用規範,強調展示時需按法定比例調整尺寸,以確保莊重性。

國歌部分則重點講解《義勇軍進行曲》的奏唱場合與禮儀。法定場合包括官員就職、司法儀式、重大慶典及體育賽事等,奏唱時須依法定曲譜和歌詞,在場人士應肅立莊重。同時,國歌不得用於商業廣告、私人喪事或背景音樂,以維護其嚴肅性。

最後,講座強調侮辱國家象徵(如焚毀國旗、篡改國歌)構成犯罪,最高可處三年徒刑,以此警示學生須守法尊嚴。

 

通過此次講座,學生深入瞭解國家象徵的法律保護與使用規範,進一步增強了國家認同與法治觀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