維護國家安全法
法治教育是中小學教育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。中小學教師肩負著培養祖國未來建設者的重任,不但需要向學生傳授知識,更要培育學生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養。隨著社會急速發展,國際形勢跌宕起伏,法治環境日趨複雜,教師團隊在開展法治教育工作時面臨的挑戰亦日益增多。
為此,本校教導處在2025年4月14日(星期一)下午4時45分至5時45分,邀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務局的法律專家劉倩博士來校,為全體教職員舉行「維護國家安全法」講座。
本次講座圍繞國家安全法展開,涵蓋國家安全的重要性、總體國家安全觀、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等多方面內容。
講座首先指出維護國家安全重性,引述習近平主席的說話,說明當前國際安全形勢嚴峻,安全問題複雜程度加大,必須堅持底線思維和極限思維,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。並解釋國家安全的定義,是指國家政權、主權等處於無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狀態,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。
接著說明習近平主席於2014年4月15日提出了「總體國家安全觀」,表明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,應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,以人民安全為宗旨,以政治安全為根本,以經濟安全為基礎,以軍事、文化、社會安全為保障,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,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。為此,自2015年起,每年4月15日均定為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」,提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。
又說明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區不可推卸的憲制責任與立法義務,因此,澳門特區於2009年2月25日通過第2/2009號法律《維護國家安全法》,並於3月3日正式生效。
亦介紹特區政府為積極貫徹落實「總體國家安全觀」等目的,自2022年8月22日起就修改《維護國家安全法》展開公開咨詢,於2023年5月30日生效,規定了7種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,包括叛國、分裂國家、顛覆國家政權等活動,刑期最高可達25年。
又介紹澳門特區在2018年成立「維護國家安全委員」,並持續推進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制、體制和機制。委員會職責廣泛,涵蓋統籌協調相關工作、分析研判形勢、協助制定政策、推進法律制度建設以及處理其他國家安全事務等。其組成人員包括行政長官擔任主席,行政法務司司長、保安司司長等多位重要官員。
最後綜述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區應承擔的憲制性、法定和民族的必然責任,維護國家主權、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全社會的共同義務和責任。
是次講座全體老師皆凝神靜聽,明白到培養具有強烈國家安全責任感的新一代,攸關重要而任重道遠,亦將砥礪前行,讓維護國家安全的理念在校園內外落地生根、開花結果。